不起訴處分與緩起訴處分

不起訴處分與緩起訴處分

 

 

 

不起訴處分

 

不起訴處分可以分為『絕對不起訴處分』『相對不起訴處分』二種:

 

  1. 絕對不起訴處分,是指一旦符合法律要件,檢察官就必須為不起訴處分,沒有裁量空間。

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52條規定,以下十款之情形應為不起訴處分:

(1) 曾經判決確定者。

(2) 時效已完成者:案件已過刑法第80條追訴權時效。

(3) 曾經大赦者:案件經依赦免法第2條大赦者。

(4) 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。

(5) 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,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。

(6) 被告死亡者:事實上死亡,不包括死亡宣告。

(7) 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。

(8) 行為不罰者。

(9) 法律應免除其刑者:不包括「得」免除其刑之情形。

(10) 犯罪嫌疑不足者。

 

  1. 相對不起訴處分,是指法律賦予檢察官一定的裁量權,可以決定是否要起訴。

(1) 被告「所犯為《刑事訴訟法》第376條第1項之罪」。EX. 傷害罪

(2) 被告犯數罪,其中一罪已受重刑的確定判決,檢察官如認他罪被起訴,也對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之人。

 

 

 

緩起訴處分

 

  1. 定義:檢察官對非重罪的案件,在考量被告個人因素與公共利益後,可以決定緩起訴期間,給予被告緩起訴。
  2. 要件:

        (1) 被告所犯為『死刑、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』。

        (2) 案件犯罪嫌疑到達『與起訴嫌疑相當』的門檻。

        (3) 檢察官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,及被告品行、犯後態度等後,認為應給予被告緩起訴為適當。

        (4) 起訴期間為1-3年,如被告在期間內未犯罪,緩起訴就會發生禁止在訴之效力。

 

 

  1. 緩起訴的撤銷:

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53-3條規定,檢察官可以依職權或依告訴人得聲請撤銷原處分,繼續偵查或起訴:

      (1) 於期間內『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』之罪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。

      (2) 緩起訴前,因『故意犯他罪,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』之宣告者。

      (3) 『違背第253-2條第1項各款』之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。EX. 未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。

  • 96台非232

『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,若係命被告於一定期間,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者,苟被告已遵命履行,但檢察官誤認其未遵命履行,而依職權撤銷原緩起訴處分,及存有明顯重大瑕疵,依司法院釋字第140號解釋之同一法理,應認此重大違背法令之撤銷緩起訴處分為無效,與原緩起訴處分未經撤銷無異。其後所提起之公訴,應視其原緩起訴期間已否屆滿,分別適用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或第4款為不受理判決,始為適法。』

 

 

不起訴與緩起訴如何救濟?

 

  1. 被告如果受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,『告訴人』可以對此依再議、交付審判程序提起救濟;另一方面,被告如已被緩起訴,後續被撤銷,『被告』也可以提起再議救濟。
  2. 再議:

        (1) 『告訴人』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,可以在10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;『被告』接受撤銷緩起訴處分書亦同。

        (2) 職權再議: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56第3項規定「死刑、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,因犯罪嫌疑不足,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,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之處分者,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,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。」

  1. 交付審判:

        (1) 告訴人遭再議駁回後,可以再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。

        (2) 程序:告訴人須委任律師,並須在接受駁回再議處分書後『10日內』提出理由狀。

        (3) 審查結果:

a. 聲請不合法者,駁回聲請。EX. 已餘10日期間

b. 聲請無理由者,駁回聲請。(法院認為案件未達起訴門檻)

c. 聲請有理由者,裁定交付審判。

  1. 不起訴、緩起訴處分的生效與確定

        (1) 處分於對外公開時生效。

        (2) 發生撤銷羈押、發還扣押物的效力。

        (3) 發生禁止再訴效力。

 

不起訴及緩起訴在公開網站查不到,如不想讓別人知道的話可以利用以上方式處理,且地檢署裁量比法院大一些,如果要以認罪的路線,在起訴前處理是較好的選擇。

 

參考釋字

釋字第140號

『案經起訴繫屬法院後,即應依法審判,若檢察官復從實體上予以不起訴處分,該項處分,顯係重大違背法令,應屬無效。』

https://cons.judicial.gov.tw/docdata.aspx?fid=100&id=310321&rn=-2325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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